13.第 13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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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

石观音对大沙漠的熟悉不输东门出云,这就导致东门出云带着沈轻离疾驰了三天三夜,几乎追出了大沙漠的地界,仍然没有追踪到石观音的身影。

这三天三夜里他滴水未进粒米未沾,日夜兼程地赶路,却仍然精神奕奕,神采飞扬。

反观沈轻离,跟着东门出云不眠不休不吃不喝的赶了三天的路,从第一天的偶尔冒几句话,到第二天沉默不语,直到第三天终于坚持不住,直接从马背上栽了下去。

东门出云眼明手快,一把拉住他的手臂,随着他下落的去势落到地上。

往前疾驰的东风又往前跑出了好几丈,这才发觉把主人落下了,又连忙踢踢踏踏的跑了回来。

东门出云拍了拍沈轻离的脸颊,“你怎么了?”

“我……”沈轻离微微睁开眼,虚弱的看着他,喉咙发出低哑干涩的喃语,“我……我饿……我渴……”

东门出云想也没想,“饿了怎么不……”自己吃饭喝水?

他忽的反应过来,缄默不语。

东门出云本身体质特殊,他虽好口腹之欲,却天生对饥饿的忍耐力超出常人,且身体也不容易感到疲惫。

曾经有一次闭关之时,他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了一个月,最后只是身形消瘦了些,其余却是毫无损碍。

而他往日出行之时,身边也只有身为傀儡人偶无须进食的金刀卫,就连东风和西风都是他抽出的偶卡,虽然可以进食,但也并非必要。

就是身为凌天弃的时候,偶有带着断魂庄弟子一同出外执行任务之时,那些弟子们自会料理好自己的吃食饮水,无须他这个庄主费心。

正因他本身因为抗力极强,往往出行前弟子们送上的干粮清水都被他搁置一边,久而久之,弟子们也不再为他准备这些出行物什,他本身也并没有这个意识。

这种种惯性之下,再加上一心惦记着被掳走的徒弟,让他一直没有意识到沈轻离并不是傀儡之身的金刀卫,也不是经过各种残酷磨炼的断魂庄刺客,而是一个重伤未愈没多久的伤患。

且这伤患被他匆匆带出来,身上定然是没有准备好食物和水的。

东门出云难得的有些愧疚。

他没多话,带着人翻身上马,把浑身无力的沈轻离放在身前,换了个方向。

沈轻离软软的靠在他身上,随着马匹行驶时的摇晃颠簸,脑袋在他颈间不断磨蹭。

东门出云看了眼他头发上沾着的沙尘,想想是自己先把人给饿晕的,也只能暂且忍了。

又疾驰了半盏茶的功夫,前方出现一点绿意。

那是一处不大的绿洲,青翠的绿意点缀在黄沙之上,中间一个小小的湖泊,在阳光下泛着粼粼波光。

到达这处小绿洲,东门出云带着人下了马,扶着沈轻离在湖边坐下。

看着对方仿佛人事不省的样子,他想了想,直接鞠了一捧水浇在对方脸上。

沈轻离打了个激灵,立刻醒了过来,迷蒙着眼睛看他。

东门出云摘下兜帽,对他扬了扬下巴,“喝水吧。”

沈轻离动了动手臂,声音虚弱而低哑,“我没有力气……”

东门出云只能摘了个大些的草叶,折成碗状鞠了水喂给他。

连喂了三次沈轻离才摆摆手表示不要了。

东门出云这才有闲暇料理自己。

他脱下披风,整个人伏下身,把脸埋进湖水里。

在水中闭气片刻,这才扬起身体,满足的晃了晃脑袋,晶莹的水珠伴随金发飞扬,仿佛落水后抖毛的猫儿。

一滴水珠从高挺的鼻尖落下,滴落在上唇红艳艳的唇珠上。

他不自觉抿了抿唇,舌尖微露,将那点水液舔去。

随即伸手抹了把脸,口中发出一声喟叹,这才转头看向沈轻离,“吃鱼吗?”

沈轻离收回目光,“……吃。”

东门出云便拈起一旁的披风,往水中一甩,飞快搅动,顿时碧涛微涌。

数只巴掌大的鱼儿被浪花卷起,落在湖边的草地上不停蹦跳着。

东门出云留下四只,西风叼走了一只,剩下的尽皆放回湖里。

火堆很快升起,不到片刻,鱼肉的焦香就漫开了。

东门出云亲自烤好了鱼,递给沈轻离两条,“不好吃,将就着垫垫肚子吧。”

毕竟这荒郊野外的,也没有什么酱料调料。

虽然他的卡池仓库里存了许多热腾腾的美味佳肴,更不缺少庖厨用具和调料,但如今却是不好在沈轻离面前拿出来。

沈轻离接过鱼咬了一口,果然,鱼肉烤得很好,外焦里嫩,但因为缺少调制,味道寡淡,称不上难吃也称不上好吃。

东门出云却是一口一口慢条斯理的把两条鱼吃完了,他姿态从容优雅,仿佛是在成名大酒楼里享受精调细荟的山珍海味,而不是在这荒野绿洲里将就吃着寡淡无味的烤鱼。

沈轻离觉得眼前人当真是一位矛盾又奇妙的人物。

漠北刀魔喜华衣美食,爱金玉宝石,通身华贵举止有度,仿佛富贵乡中养出的金尊玉贵的王孙公子。

然而他却是能年复一年的安居于这荒凉偏远的黑沙漠,更能屈居于这一方小小绿洲中,亲自生火烤鱼、安然食用这粗陋至极的食物。

“以你的武功财力,若进关入中原,定然也能逍遥一方,为何却甘愿蜗居于这一处黄沙漫漫的贫瘠之地?”

东门出云有些惊讶,从来没有人问过他这个问题。

毫不自谦的说,他留在大沙漠,是许多人所乐见且衷心期盼的,他们自然不会去提出这番质疑,从而引发他离去的后果。

有许多人认为他留在大沙漠,是为了镇守这处各方交流的要道,好让东进西出南来北往的商队得以平安,同时也防止东北部的蒙古人借道扣关,侵扰关内大宋百姓。

总之各有各的理由,但其实最简单的是……

“这里有什么不好吗?”东门出云笑意明朗,在这小绿洲中,仿佛又添一抹清凉。

地偏人稀,荒凉贫瘠,水源稀缺,只有漫天的黄沙和酷热的太阳,有什么好?沈轻离在心里反问。

“大漠孤烟直,长河落日圆。”东门出云眸光微亮,神情悠然,“七年前,当我……当我睁开眼的时候,看到的就是此种景象,那时当真是觉得——美极了。”

沈轻离想起这一路黄沙,想起自己吃过的沙子吹过的刀风晒裂的皮肤,顿时沉默了。

再看那漠北刀魔,金发亮丽,双唇润泽,皮肤光泽细腻,好似迎风招展的鲜花,全然不见被风沙酷热摧折的模样。

“这七年来我走过许多地方,自然也入关去过中原,”东门出云不知他的心思,继续道:“中原有秀丽江山,有绿树成林,江南更有烟雨长堤,西湖美景,令人魂牵梦返。”

“但沙漠有美丽的落日,有更广袤的天空,还有更大更亮的月亮。在我看来,它们都一样美。”他脸上笑意加深,碧眸中仿佛含了两汪春水,“可是中原不需要漠北刀魔,大沙漠需要,所以我留在这里。”

大漠金刀,本就该属于沙漠。

他的声音和煦轻缓,却带着无从动摇的决然。

沈轻离恍然明白了,翱翔于天空的雄鹰,想要的是更广阔的旷野与天空,而不是江南的繁华锦绣、荫树狭林。

即使囿居于这一方偏远沙漠又如何,自三天前那一役,恐怕中原再无人不知天下第一刀的姓名。

接下来二人没再多说,东门出云等沈轻离吃完了鱼,又用草叶鞠了一捧水给他,“来,喝点水解解腻。”

沈轻离受宠若惊,这回却没有理由再让他上手喂了,只能抬手接过缓缓饮下。

一抬眸却对上东门出云的视线,顿时心头一跳。

东门出云微微倾身,“吃饱喝足了吗?”

他长着一张天生带笑的仰月唇,唇色红艳,上唇一点唇珠,五官深邃浓艳,这副样貌若是配上白皙肌肤,对男子而言定然过于柔美。

幸好他却是一身蜂蜜色的皮子,配上那温和多情又犀利外扬的碧眸,竟融合成了一种艳丽又柔和、雍容又张扬、深沉又华贵的特殊气质。

尤其那双碧眸看着人的时候,上扬的眼尾是凌厉的,眼眸却仿佛碧水清波一般柔和,仿佛要将人看到了心里,再加上那总扬着唇角的双唇,直让被注视的人产生自己是他心中唯一的错觉。

沈轻离微一点头。

东门出云抓住他的手臂,霍然起身,“那就继续赶路吧。”

一边一个呼哨,唤来在湖边甩着尾巴喝水的东风。

东门出云用披风将沈轻离裹巴裹巴放上马,自己也上了马背,策马离开。

又疾行了几天,偶尔入夜休憩片刻,两人一骑就到达了罗布泊。

黄昏暮色之下,已有一道鬼魅般的人影候在那里。

东门出云勒停马,“好久不见。”

那人面覆黑巾,看不清面貌,单手对东门出云行了一个拱手礼,另一边的衣袖空旷摇摆,原是个独臂人。

他话语简洁,“快活王将于两日后与幽灵宫主白飞飞成婚,沈浪朱七七王怜花及熊猫儿被擒,凌云公主与琵琶公主被幽居于快活王后宫,暂无危险。”

“辛苦你了。”东门出云微一点头,“你且隐在暗处,莫要露了行迹,有事我会唤你。”

那人微一点头,消失在夜幕中。

东门出云继续策马前行。

夜色静谧,只能听到马蹄带着节奏啪嗒啪嗒的踢踏声,一种微妙的沉默蔓延开来。

沈轻离沉默片刻,忽然开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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